JPN 民事结婚登记流程

  1. 双方到 JPN 提交结婚通知(Notice of Marriage),在 oskc.jpn.gov.my 注册账号后线上提交申请资料
  2. 法定 21 天公告期——JPN 必须公开展示婚姻通知至少 21 天才能办理正式登记(solemnisation),这段期间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有效反对(例如一方其实已婚)
  3. 从提交通知到完成登记,整个流程最少要 21 天,而且申请一旦提交,有效期只有 6 个月,超过要重新申请
  4. 想在教堂、庙宇、社团等场所办理习俗/宗教仪式婚礼的马来西亚公民,还是要到 JPN 分行确认申请资料,缴付 RM20 婚姻登记簿费用;⚠️另有资料写双方皆为大马公民的登记费是 RM50,两个数字来源不同,办理前建议直接跟 JPN 柜台确认实际要缴多少
  5. 特殊准证(Special Licence,例如需要提前办理的特殊情况)核准后另收 RM100,只在有说服力的特殊理由(例如医疗紧急状况、即将派驻海外)经州务大臣核准才会发放,一般申请人很少用到这条路
  6. 资格条件:双方须年满18岁才能登记民事婚姻,未满18岁须经州务大臣同意,2019年修法后审批更严格、非常罕见
  7. 需要2名见证人:见证人须年满18岁,并携带有效 MyKad/身份证明文件
  8. 涉及外籍配偶的登记,费用为 RM200,且文件要求更严格(例如需要对方国家出具的单身证明/无婚姻障碍证明)

JPN 婚姻通知公告栏

离婚的基本限制

  1. 非穆斯林离婚归 马来亚高等法院(High Court of Malaya)管辖,JPN 只负责登记结婚,不处理离婚
  2. 📌 Section 50 两年限制:结婚未满 2 年,原则上不能向法院提呈离婚申请
  3. 例外情况:如果能证明属于「特殊情况或申请人正在承受的重大困苦」,法官可以酌情允许在 2 年内提呈申请,但法官会考量婚生子女的利益,以及双方在这段期间和解的可能性
  4. 调解要求(Section 106):
    • 联合呈请(Joint Petition,双方合意离婚):不需要先经过调解或婚姻辅导
    • 单方呈请(Single Petition,单方申请):原则上须先到 JPN 参加婚姻辅导调解会议,除非符合特定豁免情况(例如对方下落不明、对方长期居住海外、对方被判监 5 年以上、对方患有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