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整理法律没强制、但很多公司会给的「额外假期」有哪些,以及年假没休完可以怎么处理
  • ⚠️ 这篇是补充篇,年假/病假/产假/陪产假的法定天数请看「法定假期额度」笔记,这里不重复列

重点内容


非强制性假期(公司自行决定的福利)

以下假期法律没有强制规定,天数和给薪与否全看雇主政策和雇佣合同:

假期类型常见天数/说明
无薪假(Unpaid Leave)年假用完后可申请,须经雇主批准
紧急假(Emergency Leave)常见 2–3 天,超出通常扣年假或转无薪假
丧假(Compassionate Leave)常见 2–5 天(有薪或无薪,视公司政策)
婚假(Marriage Leave)大马职场常见福利,法律未规定天数
天灾假(Disaster Leave)视公司是否参考国家灾难管理中心(NCDM)指南而定
进修/考试假(Study Leave)法律未强制,多为职场激励措施
生日假(Birthday Leave)纯属公司奖励
育儿假(Childcare Leave)可选福利,非法定
朝圣假(Hajj Leave)常见 30–40 天,法律未强制,视公司年资门槛而定
补假(Replacement Leave / TOIL)员工在休息日/公假上班,雇主可以用「补回一天假」代替加班费,这是合法做法

📌 这些假期的天数、是否有薪,都以自己的 Offer Letter 或 Employee Handbook 为准,法律不介入。


未休完的年假怎么处理

马来西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未休完年假必须怎么处理,实务上常见三种做法,由雇主政策决定:

  1. 带到明年(Carry Forward):允许顺延到下一年使用,公司通常会限制最高可带的天数
  2. 换成现金(Encashment):雇主把没休完的假期折算成钱发给员工,一般按日薪(月薪 ÷ 26)计算
  3. 过期失效(Forfeiture):"Use it or lose it",没休完的假期在年底/周期结束时直接清零,没有补偿

📌 如果公司是「过期失效」政策,雇主不能无故拒绝员工的休假申请、导致假期被迫作废——这种情况可以找 HR 反映。

常见误区

  • ❌ 以为未休完的年假一定可以带到明年或换现金:法律没有强制规定,是否能顺延/折现完全看雇主政策和雇佣合同,也有可能直接过期作废

常见问题

  • 问:休息日上班一定要给 2 倍薪水吗?还是可以用补假代替?
    答:法律允许雇主用「补回一天假」代替加班费/休息日加班费,但这是雇主的其中一种合法选择,不是唯一做法,具体以雇佣合同/公司政策约定为准。
  • 问:非强制性假期(例如婚假、丧假)公司完全没给,合法吗?
    答:合法。这些假期不在 Employment Act 的强制范围内,雇主没有法律义务提供,是否给、给多少天,纯粹是公司政策/雇佣合同的约定。

Sourc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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